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市政园林所2020年城区破损沥青混凝土路面修补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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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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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511028202100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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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市政园林所2020年城区破损沥青混凝土路面修补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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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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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
33896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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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33896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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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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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后,于1个月(3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交付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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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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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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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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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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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本公司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4、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5、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省外企业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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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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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21年02月23日到2021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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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四川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www.lcggzy.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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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
网上免费获取(申请资格不得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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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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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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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资格预审审核标准和方法。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制度,由采购人依据资格预审文件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由采购人自行组建。 3、 资格预审小组依法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4、 审核过程独立、保密。申请人非法干预审核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资格预审小组审核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响应性,对于申请人而言,除审核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6、 如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3 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二、审核程序 审核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申请人是否通过资格预审。审核小组依法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结束后,出具资格预审报告。 三、审查方法 凡符合本章规定的审查标准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后,随机抽取5家供应商进入下一磋商环节,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3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若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四、审查结果 1、 提交评审报告 采购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出具书面资格预审报告。采购人资格预审人员应当在资格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审核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审核小组成员应当在审核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资格预审报告。 2、 停止评审 采购人资格预审人员发现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1、 在审查过程中,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采购人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说明。 2、 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或说明需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采购人不得暗示或者诱导申请人作出澄清、说明或纠正,对申请人递交的 澄清、说明或纠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 六、资格预审结果确认 由采购人现场确认资格预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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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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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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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请文件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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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2021年03月03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一(隆昌市古湖街道大北街二段14号—行政审批局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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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资格预审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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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03月03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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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告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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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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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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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3月3日09:00-11:00(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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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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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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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市政园林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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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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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0832-3922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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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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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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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隆昌市古湖街道大北街二段14号—行政审批局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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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832-3960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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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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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胡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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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832-39227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