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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双凤镇人民政府隆昌市双凤镇场镇人行道改造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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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双凤镇人民政府隆昌市双凤镇场镇人行道改造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双凤镇人民政府隆昌市双凤镇场镇人行道改造提升工程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www.lcggzy.com)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0416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10282021000095

    项目名称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双凤镇人民政府隆昌市双凤镇场镇人行道改造提升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预算金额(元)

1498264.00

    最高限价

1453316.08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工期90天,合同签订后90天内并交付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

20210407日到20210413,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四川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www.lcggzy.com

    方式:

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www.lcggzy.com),在网上免费获取。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一、总则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资格预审审核标准和方法。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制度,由采购人依据资格预审文件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由采购人自行组建。 3、 资格预审小组依法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4、 审核过程独立、保密。申请人非法干预审核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资格预审小组审核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响应性,对于申请人而言,除审核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6、 如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3 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二、审核程序 审核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申请人是否通过资格预审。审核小组依法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结束后,出具资格预审报告。 三、审查结果 1、 提交评审报告 采购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出具书面资格预审报告。采购人资格预审人员应当在资格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审核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审核小组成员应当在审核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资格预审报告。 2、 停止评审 采购人资格预审人员发现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1、 在审查过程中,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采购人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说明。 2、 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或说明需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采购人不得暗示或者诱导申请人作出澄清、说明或纠正,对申请人递交的 澄清、说明或纠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 五、资格预审结果确认 由采购人现场确认资格预审结果。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
     
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后,随机抽取5家供应商进入下一磋商环节,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3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若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04161100(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一(隆昌市古湖街道大北街二段14号—行政审批局4楼。)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0416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14 1609:00-11:00(北京时间)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双凤镇人民政府

    地址:

隆昌市双凤镇凤翔路24

    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女士;联系电话:0832-3680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隆昌市古湖街道大北街二段14号—行政审批局4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832-3960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曾女士

    电话:

0832-3680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