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隆昌市公务用车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征集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16 16:33:56】 【字号 】 【打印】
项目概况
隆昌市公务用车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6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隆昌市公务用车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2、联系人:周老师
3、联系方式:0832-3960933
4、联系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大北街二段14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隆昌市公务用车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2、征集项目编号:K5100012024000021
3、征集项目简介:拟通过框架协议采购征集确定隆昌市级各单位2024—2026年度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对隆昌市公务用车日常维修保养,包括一级、二级维护保养,大、中、小型修理,以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规定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以下情形除外:1.在免费保养维修期内的公务用车、结构特殊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保险理赔车辆和新能源汽车,可以在汽车制造商或经销商授权的企业维修;2.在本单位行政区域外执行公务,出现影响操作或安全故障的公务用车,可以选择在当地确定的供应商维修;3.可以在专业经销商处更换轮胎、电瓶等总成部件)。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
1 | 2024-2026年度隆昌市公务用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详见服务要求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包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 行政区划 |
---|---|
1 | 四川省所属采购单位 |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满足《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货物项目框架协议的入围供应商应当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2024-2026年度隆昌市公务用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须在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汽车维修经营备案,且具备维修二类(含)以上资质 | 1.上传已通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并盖有其部门鲜章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扫描件 2.投标人的经营场所在隆昌市(行政区域内),或提供成交后在隆昌市达到保障服务能力的自主经营场所的承诺函。 |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4年08月17日至 2024年08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1:59:59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地点: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3、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4、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10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隆昌市财政局。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32-3911628;地址:隆昌市滨江路3段64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征集人: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