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粮 食 收 储 总 公 司 门 面
竞租公告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隆昌市粮食收储总公司金鹅镇隆桥路17号、19号、20号、24号、古湖街道中南街35号、中心街149号--151号门面对外公开租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门面地点:金鹅镇隆桥路17号,面积15.18㎡;金鹅镇隆桥路19号,面积21.12㎡;金鹅镇隆桥路20号,面积15.18㎡;金鹅镇隆桥路24号,面积27㎡;古湖街道中南街35号,面积,41.30㎡;中心街149-151号,面积229.46㎡。
二、竞租方式:采取对外公开竞租,以最高价为承租者。
三、租赁期限及单价:租期3年,成交租金每年递增3%(中心街149-151号递增5%),金鹅镇隆桥路17号,竞拍底价1400元/月;金鹅镇隆桥路19号,竞拍底价1700元/月;金鹅镇隆桥路20号,竞拍底价1400元/月;金鹅镇隆桥路24号,竞拍底价1500元/月;古湖街道中南街35号,竞拍底价1400元/月;中心街149-151号,竞拍底价,11000元/月。合同期满后,重新竞租。
四、竞租保证金缴纳:竞租交纳保证金金鹅镇隆桥路17号;金鹅镇隆桥路19号;金鹅镇隆桥路20号;金鹅镇隆桥路24号;古湖街道中南街35号每个门面缴纳竞租保证金2000元,中心街149-151号门面缴纳竞租保证金20000元。
缴纳保证金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隆昌市财政局
开 户 行:工行隆昌红旗支行
银行账号:2307060329100050826
支付用途:注明“转交易中心竞租保证金”。
未中标者10个工作日内退还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1、中标后在5个工作日内(遇双休顺延)签订租赁合同。
2、签订合同时,承租人应交纳中标价的一年租金后使用门面,同时交纳金鹅镇隆桥路17号;金鹅镇隆桥路19号;金鹅镇隆桥路20号;金鹅镇隆桥路24号;古湖街道中南街35号每个门面缴纳门面保证金2000元,中心街149-151号门面缴纳门面保证金20000元。
合同期满,退还门面保证金(不计利息)。其他履约内容以出租方《门面租赁合同书》约定为准。
六、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12日10:00前,凭身份证及保证金凭条在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登记报名。
七、注意事项:
1、所租赁的门面严禁转让(签约方是出租方唯一认可的承租人),不得经营有毒、有害、有噪音等具有对环境污染或影响的项目。
2、金鹅镇隆桥路17号;金鹅镇隆桥路19号;金鹅镇隆桥路20号;金鹅镇隆桥路24号;古湖街道中南街35号,;中心街149-151号门面通水电,临街面为卷帘门。
3、该资产为砖混结构,不得改变建筑主体结构使用。(具体解释权归隆昌市粮食收储总公司)。
4、竞得者不履行合约的视为违约,不予退还保证金。
八、竞租说明:
1、本次竞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0元/月,竞价人举起号牌表示加价50元/月,也可以竞价人举起号牌按50元/月的整数倍加价。
2、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租人同时举牌,主持人有权确认谁先举牌报价。
3、当出现动态最高价时,主持人会给其他竞价人三次加价的机会,通常会以这样的方式来表述,“几号牌第一次、第二次、最后一次(或第三次)”,如果三声以后再没有人加价的时候,主持人将根据保留价决定是否成交,主持人将宣布成交。
4、价高者中标,竞价幅度由主持人现场情况确定。
5、若征集到一家意向人报名时,则采取协议方式竞租。
6、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具有优先权。
7、其它相关竞租程序按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执行。
九、竞价时间:2021年4月12日上午10:00。
十、咨询电话:
隆昌市粮食收储总公司喻先生: 18728142513
吴女士: 13458876040
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周先生:0832-3960933
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