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出售国有资产门面公开拍卖公告
序号 |
门牌号 |
用途 |
面积(㎡) |
起拍价 (元) |
保证金 (万元) |
服务费(万元) |
1 |
隆昌市人民中路六段353、355、357、359、365、367号 |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 |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76.93㎡ 房屋建筑面积607.01㎡ |
43282177 |
200 |
10 |
2 |
隆昌市人民中路六段379、381、383、385、391、393号 |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 |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65.78㎡ 房屋建筑面积56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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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隆昌市人民中路六段351号1幢1单元2楼1号 |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 |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85.08㎡ 房屋建筑面积63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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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隆昌市人民中路六段377号1幢1单元2楼1号 |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 |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93.34㎡ 房屋建筑面积3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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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隆昌市人民中路六段351号1幢1单元3楼1号 |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 |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460.94㎡ 房屋建筑面积158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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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隆昌市人民中路六段351号1幢1单元4楼1号 |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 |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460.93㎡ 房屋建筑面积158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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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隆昌市莲峰街50号 |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 |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31.94㎡ 房屋建筑面积104.1㎡ |
42776772 |
200 |
10 |
8 |
隆昌市莲峰街52号 |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 |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41.3㎡ 房屋建筑面积1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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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隆昌市莲峰街58号 |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 |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26.53㎡ 房屋建筑面积8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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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隆昌市莲峰街62号 |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 |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54.98㎡ 房屋建筑面积17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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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隆昌市莲峰街66号 |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 |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20.39㎡ 房屋建筑面积6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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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隆昌市莲峰街54号 |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 |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60.88㎡ 房屋建筑面积1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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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隆昌市莲峰街48、56号1幢附201 |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 |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69.58㎡ 房屋建筑面积55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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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隆昌市莲峰街64、72号1幢附201 |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 |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98.87㎡ 房屋建筑面积64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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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隆昌市莲峰街48、56、64、72号1幢附301 |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 |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465.11㎡ 房屋建筑面积151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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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隆昌市莲峰街56、64号1幢附401 |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 |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399.7㎡ 房屋建筑面积1302.64㎡ |
备注:以上序号1-6号为一个标的,7-16号为一个标的。
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隆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定于2021年5月11日10:00在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场公开拍卖如下标的权益:
一、标的情况:
该批次资产处置批准文号为隆财国【2021】158号。该处资产位于隆昌市人民中路六段351-393号和莲峰街50-72号等16间商业用房。
标的物瑕疵、现状及要求:
①无担保、无抵押、无出售、无出租等情况。
②竞得人应按照国家关于房屋结构、安全的有关规定使用,保持房屋结构现状,不准改变房屋结构。装饰、装修不得破坏建筑物结构,影响建筑物整体安全。由此所造成的责任和事故,由房屋竞得人负全部责任。
二、房产竞买须知
1、本项目自2021年4月21日9:00起至2021年5月10日17:00止,意向受让方须在公示期内的法定工作日在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规定保证金。一旦成交,受让方所交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未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应仔细阅读本房产转让公告,实地查勘标的房屋,详细了解标的房产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在租或占用、陈旧、结构改动、采光差、阴暗、潮湿、漏水等瑕疵情形),以决定是否申请参加竞买;一旦报名,则表明同意按《房屋买卖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和接受标的房屋的瑕疵,并在只有一家意向受让人的情况下无条件地按标的房屋的挂牌价受让。
3、价款收取及办证时间:被委托方收取100%成交额后通知委托方与购买人签订合同,并约在6个月内(但购买方必须积极配合办证方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并按时到办证现场签字)办理完房地产两证手续交购买人。
4、标的移交时间:成交后一个月内。
5、税费承担:商业用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买方承担,土地用途:商业。办理“两证”的税、费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各自负担。
6、价款支付:由于办理税费等需要,在通知与购买人签订“购房合同”10日内,被委托方向委托方预付划拨50%购房款,剩余款项在办证完毕后付清。
7、意向受让方在完成竞买报名和缴纳保证金,且经资格确认后,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所交缴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交易组织费用后,其剩余部分由转让方扣收:
(1)意向受让方撤回竞买申请的;
(2)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报价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或未按时与转让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
8、标的房产交付时间为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
9、组织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经协商决定:按10万元/标的收取服务费,共计20万元),确定成交受让方之日起10日内,受让方到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指定账户缴纳。
10、受让房屋在过户或移交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受让方与转让方依法解决。
三、展示时间和地点:时间:2021年4月21日9:00起至20 21年5
月10日17:00止,地点:标的所在地。
四、保证金缴纳:竞价缴纳保证金200万元/标的
缴纳保证金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隆昌市财政局
开 户 行:工行隆昌红旗支行 银行账号:2307060329100050826
支付用途:注明转交易中心门面保证金。
竞价说明:
1、本次以标的(评估价)为竞价起拍价,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0
元/次,竞价人举起号牌表示加价10000元/次,也可以竞价人举起号牌按10000元/次的整数倍加价。
2、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租人同时举牌,主持人有权确认谁先举牌报价。
3、当出现动态最高价时,主持人会给其他竞价人三次加价的机会,通常会以这样的方式来表述,“几号牌第一次、第二次、最后一次(或第三次)”,如果三声以后再没有人加价的时候,主持人将根据保留价决定是否成交,主持人将宣布成交。
六、竞价时间:2021年5月11日10:00
七、竞价地点: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政务中心四楼)
八、联系方式
隆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彭贤洪:0832-3958067
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周先生、肖女士:0832-396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