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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JY(2024)C019四川省隆昌市第一中学门面资产竞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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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四川省隆昌市第一中学(以下简称:隆昌一中)将其4处门面资产对外公开租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租门面地点:详见招租标的信息表。

二、竞租方式:采取对外公开竞租,以最高价为承租者。

三、租赁期限及单价:租期最长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如需继续出租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可续租。

四、保证金缴纳:竞租交纳保证金3000元/标的。

缴纳保证金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隆昌市财政局  

行:隆昌农商银行     银行账号:42160120000055604

  支付用途:注明隆昌一中门面竟租保证金

五、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1、中标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3个工作日内到隆昌一中签订租赁合同。

2、签订合同时,承租人应交纳中标价的三个月租金后使用门面,同时交纳租赁房屋保证金(3个月租金金额),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从第二年起,租金按季度缴纳(先缴纳后使用),其他履约内容以出租方《房屋租赁合同书》约定为准。

3、未中标者1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报名时间:20243月20—2024年42 15:00前(工作日),凭身份证及保证金凭条(原租户需提供原门面合同复印件)在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登记报名。

七、注意事项:

1、所租赁的资产可合伙经营,严禁转租、转让(签约方是出租方唯一认可的承租人)。

2、资产按现状出租,请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查。

3、承租人所经营的行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得用于对周边秩序、环境产生噪音或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不得占用道路、人行道、公共绿化地。不得用于经营餐饮、水产项目;

4、竞得使用者在装修和使用期间,不得乱搭乱建改变原建筑外观风貌。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建筑结构和用途,不得拆除隔墙。所有的装修、改造必须由承租人以书面形式报学校审核同意后并符合消防要求方可实施,并自行承担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如有疑问请予咨询。竞租成功后,承租人不得再次提出异议。(具体解释权归隆昌一中)

5、竞得使用者不履行合约的视为违约,不予退还保证金。

八、竞租说明:

1、本次以月租金起价(评估价)为竞租起拍价,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0元/月,竞价人举起号牌表示加价50元/月,也可以竞价人举起号牌按50元/月的整数倍加价。

2、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租人同时举牌,主持人有权确认谁先举牌报价。

3、当出现动态最高价时,主持人会给其他竞价人三次加价的机会,通常会以这样的方式来表述,“几号牌第一次、第二次、最后一次(或第三次)”,如果三声以后再没有人加价的时候,主持人将根据保留价决定是否成交,主持人将宣布成交。

4、价高者中标,竞价幅度由主持人现场情况确定。

5、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具有优先权。

6、其它相关竞租程序按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执行。

九、竞租时间202442日 下午15:00对标的实施竞租。

、咨询电话:

四川省隆昌市第一中学                     李先生:18090307525

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周先生:0832-3960933

附件:隆昌一中门面及其他资产招标信息修改(31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