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了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隆昌市三古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隆润三古文旅) 将其门面对外公开租赁,现公告如下:
一、竞租门面地点及单价:
物业名称 |
总层数 |
建筑面积(㎡) |
月租金总价(元/月) |
年租金总价(元/月) |
莲峰公园花园大道44号附2号(主楼) |
3 |
2115.37 |
84614.8 |
1015377.6 |
莲峰公园花园大道44号附2号(附楼) |
2 |
402.2 |
15283.6 |
183403.2 |
隆昌市石油路二段66号附4、5号 |
1 |
172.05 |
3096.9 |
37162.8 |
二、竞租方式:采取对外公开竞租,以最高价为承租者。
三、租赁期限:租期五年,合同期满后,如需继续出租该房屋,双方可续签合同,但经协商,原承租方不接受续租条件的,视为放弃续租,企业应按规定重新招租。新租户的租赁合同上的租期应从上一任租户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截止日期到期后10个工作日开始,上一任租户租赁截止日期会在招租信息表中体现,请参加竟租者结合自己的计划酌情报名。
四、保证金缴纳: 竞租交纳保证金3000元/标的。
缴纳保证金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隆昌市三古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内江兴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昌支行
银行账号:668100100100019151
五、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1、中标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3个工作日内到隆润三古文旅签订租赁合同。
2、签订合同时,承租人应交纳中标价的一年租金后使用门面,同时交纳租赁房屋保证金(6个月租金金额),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从第二年起,租金按一年或半年缴纳(先缴纳后使用),其他履约内容以出租方《房屋租赁合同书》约定为准。
3、未中标者1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11日15:00前(工作日),凭身份证及保证金凭条(原租户需提供原门面合同复印件)在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登记报名。
七、注意事项:
1、所租赁的资产可合伙经营,严禁转租、转让(签约方是出租方唯一认可的承租人)。
2、资产按现状整体出租,请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查,如有疑问请予咨询,竞租成功后,承租人不得再次提出异议。
3、竞得使用者不得擅自改变该建筑主体结构。(具体解释权归隆润三古文旅公司)
4、竞得使用者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租赁用途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5、竞得使用者不履行合约的视为违约,不予退还保证金。
八、竞租说明:
1、本次以月租金起价(评估价)为竞租起拍价,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0元/月,竞价人举起号牌表示加价50元/月,也可以竞价人举起号牌按50元/月的整数倍加价。
2、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租人同时举牌,主持人有权确认谁先举牌报价。
3、当出现动态最高价时,主持人会给其他竞价人三次加价的机会,通常会以这样的方式来表述,“几号牌第一次、第二次、最后一次(或第三次)”,如果三声以后再没有人加价的时候,主持人将根据保留价决定是否成交,主持人将宣布成交。
4、价高者中标,竞价幅度由主持人现场情况确定。
5、若征集到一家意向人报名时,则采取协议方式竞租。
6、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具有优先权。
7、其它相关竞租程序按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执行。
九、竞租时间:2024年12月11日 下午15:30对标的实施竞租。
十、咨询电话:
隆昌市三古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李女士:13678323205
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周先生:0832-396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