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编制可研报告)
项 目 名 称:隆昌市光丰小学工程建设项目
委托人(甲方):隆昌市金鹅街道中心学校
咨询人(乙方):东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签 订 时 间:2022年5月16 日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隆昌市金鹅街道中心学校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东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以下建设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隆昌市光丰小学工程建设项目;
2、咨询类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报告用途:立项,
4、报告份数:叁份。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有下列权利:
1、有权督促项目咨询工作的开展和对咨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完善项目咨询报告。
3、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履行合同职责、不胜任工作、违背职业道德、有利害关系的专业人员。
甲方有下列义务:
1、免费为乙方及时提供、补充完善项目咨询所需的全部资料和相关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要求乙方违规执业。
2、免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负责协调本项目相关方的工作并转达情况和转送资料,特别事项应按乙方要求做出书面说明或书面承诺,保障整个咨询工作的顺利开展。
3、授权熟悉了解本项目的人员协助乙方工作,并与乙方联系通畅。
4、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在咨询过程中,乙方有下列权利:
1、有权对本项目及项目相关方进行全面了解、查看和核实。
2、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合同约定事项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并可终止执行本合同。
3、有权收取合同约定的服务费。如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服务费不退还,乙方尚末收取的服务费有权继续追讨。非乙方原因致技咨询工作受阻成延误或更改,从而增加工作益或增加工作时间的,除新相应延长咨询工作时间外,乙方还要另外收取本合同外的咨询服务费。
乙方的义务是:
1、忠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咨询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出具项目咨询报告。
2、主动向甲方通报工作情况、征求对初步咨询成果的意见;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或需聘请外专业人员协助时,应及时与甲方协商解决;负责咨询报告评审答疑、修改完善。
3、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保守甲方秘密,但主管部门另有规定或甲方同意的例外。
4、在甲方提供或补充完善咨询资料、情况后的15个工作日出具项目咨询报告,或者于/年/月/日之前出具项目咨询报告。
四、项目咨询服务费
根据政府相关收费标准,经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收取下例咨询服务费(币种为人民币):
1、服务费种类咨询服务费
2、收取差旅费、住宿费及补助费金额乙方共计收费金额小写29800.00大写:贰万玖仟捌佰元整,支付方式:交付正式成果报告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因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咨询服务费造成咨询工作受阻、延误、终止的,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者违约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其中,如乙方无故拖延时间出具报告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责任方应向对方每天支付合同收费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六、合同生效时间
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至本合同约定事项全部完成时止有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变更、终止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及的所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八、甲乙双方未尽事项另行约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隆昌市金鹅街道中心学校
负责人:
时间
乙方:东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负责人: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