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内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典型案例
为深化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规范交易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打击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发挥“查处一起、威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现将2024年内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1:投标人串通投标。某充电站建设项目施工标段中,XX集团有限公司和XX建设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商务标接口文件机器码异常一致。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认定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处以罚款金额7636.16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评标专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某燃气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标段中,评标专家黄某、刘某、刘某某、娄某某、唐某某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认定评标专家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评标结果未造成影响,分别对黄某、刘某、刘某某、娄某某、唐某某等5名评标专家的负面行为记2分。
案例3:评标专家违反评标区域通讯设备使用规定。某物流园建设项目勘察标段中,评标专家陈某将通讯设备带入评标室。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认定评标专家陈某的行为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3条“参加评标活动,违反评标区域身份核验和通讯工具、电子介质使用等规定”的负面行为,对陈某的负面行为记2分。
案例4:施工单位违法分包。某应急救援综合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钢结构安装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认定施工总承包单位违法分包,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14440.45元,没收违法所得323357.00元,对分包单位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处罚款57761.81元,没收违法所得67644.62元。
案例5:招标文件中将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人员资格设定为加分条件。某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招标中,招标文件设定具有四川省监理行业从业人员业务培训证作为加分条件。
案例6:招标文件中设定与招标项目合同履行无关的人员资格等条件作为加分条件。某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中,招标文件中设定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作为加分条件。
案例7:招标文件中设定与招标项目合同履行无关的人员资格等条件作为加分条件。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中,招标文件设定设计单位结构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作为加分条件。
案例8:招标文件中设定与招标项目合同履行无关的人员资格等条件作为加分条件。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中,监理服务期限为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招标文件设定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作为加分条件。
案例9:招标文件对非招标发包的工程业绩构成限制、排斥。某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中,招标文件设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案例10:提高资质等级限制、排斥投标。某房屋建筑工程属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招标文件在评标办法中将一级及以上资质作为加分条件。
希望各招标责任主体引以为戒,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