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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隆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建立工程分包商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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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隆昌市隆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结合隆润集团实际情况,特发布本公告。

一、入库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隆昌市隆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工作,计划建立如下分包库:

劳务分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各类建筑专业分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对应专业承包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入库条件

分包商需具备的通用条件:

(一)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二)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分包商其他条件,可由代理在招标文件按集团管理办法进行特别制定);

(四)原则上须在隆昌市区域范围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五)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202311日以来)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近一年内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0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八)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分包商申报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企业资料和相关证明文件,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并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和行业标准,印证上述资质审查条件。将申报资料加盖公章并封卷后(接缝处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的需开具委托书,报送至隆润集团310室。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18308258014

 三、入库时间

(一)第一批次入库时间

2025819日发布公告后,截止2025825日报名截止。2025826日启动第一批次资质审查。

(二)后续入库时间

后续符合上述要求的分包商可每周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期间)申报,每次审核时间原则上应在第二周周三完成资质审查,在按要求缴纳相应入库保证金后,公示入库名单。

四、分包管理

(一)各分包商在入库承诺书中需确定一名负责人承担全部履约行为及相关责任。入库分包商应承诺不得与其他单位存在影响公平公正的利害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关系,工商注册持股关联,背后实际控制人关联等)。

(二)分包方式

分包商确定方式分为随机选取、竞争性磋商、直接选取三种:

1.随机选取:指隆润集团在分包商库内发布公告,分包商应在规定时间响应,由隆润集团组织随机摇号确定分包商。

适用范围:适用于规格、标准较为明确,库内分包商能够提供的项目。

2.竞争性磋商:指组建的磋商小组与响应分包商磋商,根据磋商结果确定分包商的方式。

适用范围:适用于较为复杂或者性质特殊的项目,需对分包商提供的优惠条件进行磋商的。

3.直接选取:指抢险救灾项目,可在分包商库中抽选或红名单内直接指定分包商。

适用范围:适用于相关部门确定为抢险救灾的项目,可通过一事一议选取分包商。

(三)分包商退出淘汰

1.主动退出

1分包商主动申请退出的,需提前30日提交书面退出申请并说明退出原因;经核实在与公司履行合同期间无违约情况后办理出库,退出后1年内不得再次入库。

2分包商被其他企业全资收购或股权转让,原主体不再独立运营的,分包商应主动申请退出。未主动申请的,隆润集团有权将该分包商清退出库。

2.淘汰

分包商因自身原因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行严重程度可淘汰处理并公示,五年内禁止重新申请入库:

1发生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

2拖欠农民工工资、货款被相关部门或被司法判决的;

3因分包商存在重大法律诉讼或债务危机并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

4因失信、行贿、欺诈、偷税漏税等被司法机关立案或行政处罚;

5履约过程当中拒不执行合同履约或恶意违约造成发包方损失的;

6分包商履约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

7分包商与其他单位存在影响公平公正的利害关系,经查实存在关联的。

本公告由隆昌市隆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与修订。

隆昌市隆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5819